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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广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旅行社)委派的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成团说明:*本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为:40人,如人数不足无法成行,旅行社提前2日以上通知,全额退款不做赔偿,敬请知悉。
年龄限制:此产品出于安全考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成年旅客陪同。
人群限制:因接待条件有限,不接受孕妇及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人士报名。
女士价:269元/人
男士价:309元/人
儿童及长者:269元/人(游园当日年龄已满3周岁但未满12周岁,或身高达到1.0米但未超过1.5米的儿童执行小孩收费,游园当日年龄已满65周岁的长者执行长者价)
婴儿:89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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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用包含
1、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2、地面交通:全程用车根据团队人数安排9-55座旅游空调车,每人一个正座。
3、随团服务人员:当地中文导游基本服务费。
4、儿童及长者:游园当日年龄已满3周岁但未满12周岁,或身高达到1.0米但未超过1.5米的儿童执行小孩收费,游园当日年龄已满65周岁的长者执行长者价。此收费包括车位,景点儿童票,由于各景点对小孩门票收费的身高标准规定不同,如超出购买儿童票身高要求,需由客人按各景点的收费标准补差价。
5、婴儿:1米以下小童不含门票,一位成人只可携带一位1岁以下小童免费同行,报名时只需要在同行成人中备注。
二、费用不含:
1、保险: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在出现旅游意外时请及时联系销售人员说明情况并保管好相关票据。
2、其他:上述已含费用中未约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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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订说明:
1、为保护客人您的权益,请勿将团款转至广之旅销售人员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如有违规引导,请拨打广之旅【财务举报专线】:020-36716908。
2、行程实际出行中,导游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游览顺序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如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敬请谅解。
3、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旅行社门票采购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4、旅行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不变且经与客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客人对此表示理解。
5、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其自带的商店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景区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旅行社无关。
6、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应由客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7、赠送项目,景区有权依自身承载能力以及天气因素等原因决定是否提供,客人亦可有权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
8、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敬请谅解。
9、客人同意旅行社无偿使用本行程中领队/旅行社工作人员所拍摄的集体照片或个人照片,旅行社承诺该类照片仅用于旅行社及关联公司进行相关的合法宣传推广,不作任何损害客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出行须知:
1、若客人擅自与非合同约定的人员(包括婴儿/小孩等)出行,因其与旅行社不存在合同关系,旅行社一旦发现,有权拒绝其上车且不予接待,并按客人因自身原因取消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一切风险、损失,均由客人自行承担,敬请注意。
2、行程中如有因车次时间原因无法使用的正餐,由当地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将未产生的费用现退给客人,客人配合签名确认。
3、客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等),贵重物品紧记随身带,袋包应保持在视线范围内,不要留在旅行车里,切勿交由陌生人保管,如有遗失,将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谨慎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诈骗、盗抢、抢劫事故发生。客人在旅游巴士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出现意外,请客人不要在行进中的车内奔跑、不要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巴士内饮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不要放在旅行车上。 请客人留意集中时间与地点。
五、友情提示:
1、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2、出团前24小时内将导游/随行工作人员信息以短信形式通知阁下,敬请保持电话通讯正常,以免错过通知。
3、紧急报警电话 110,急救中心电话120。
4、小孩活泼好动,请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小孩,时刻留意小孩的去向。
5、遇上台风或暴雨时,请听从景区安全人员指引,切勿自行游玩。
6、旅行社/车公司可能会按照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互相理解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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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程开始前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16条约定由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如按下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甲方应当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提出解除合同 |
扣费比例 |
行程开始前7日及以上 |
旅游费用总额的10% |
行程开始前4日至6日 |
旅游费用总额的20% |
行程开始前1日至3日 |
旅游费用总额的50% |
行程开始当日 |
旅游费用总额的80% |
若原合同与本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原合同相应条款不再执行,敬请客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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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旅游合同中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为《国内游报名表》、《广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经办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请在提交订单前再次核对订单内容及资料等相关信息,最终团费价格以支付时为准。
2、旅客信息请务必填写正确,因客人原因填写错误产生的责任及费用,需由客人自行承担;
3、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一代居民身份证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请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便顺利出游;
4、我司常规旅游线路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参团,必须有成年人同行(广东省内的旅游线路则可接受15-18周岁未成年人单独参团;夏令营,研学产品可以接受未成年人单独参团);
5、因接待条件有限,不接受孕妇及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人士报名;
6、报名出境旅游,请务必检查护照的有效期至少为(回程日期+6个月)以上和两页以上空白签证页,特别产品可能要求的有效期更长,请务必咨询客服。
7、产品名称含有“等待确认”或预订的是单项代订服务产品(例如:代订酒店、交通等),请等待我司通知确认能否预订成功,若我司通知未能成功预订,则订单不生效,我司将退还客人所支付的款项,不另作任何赔偿。